台灣虛擬貨幣報稅:出金要繳稅嗎?海外所得 100 萬與最低稅負制

出金本身不用繳稅,課稅看的是賣出或交換時實現的獲利。用幣安、OKX 等境外交易所賺的錢一般屬海外所得,全戶全年海外所得達 100 萬元、基本所得額又超過 750 萬元,才要按 20% 計算基本稅額(截至 2026 年 10 月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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截至 2026 年 10 月,台灣個人買賣虛擬貨幣的獲利,依財政部見解屬於財產交易所得:在台灣本地交易所實現的獲利併入綜合所得稅;在幣安(Binance)、OKX(歐易)的國際站(binance.com、okx.com 這類對全球用戶服務的主站)等境外平台實現的獲利,一般屬於海外所得,適用最低稅負制。把 USDT 轉回台灣、賣成新台幣、提領到銀行這些「出金」動作本身不課稅,要算的是你賣出時賺了多少。

先說清楚: 本文整理財政部與國稅局公開的規定,不構成稅務建議。數字以 2026 年 10 月查得的公告為準,稅法與門檻可能調整;金額較大或交易複雜時,請諮詢會計師,或撥打國稅局免費服務電話 0800-000-321。

虛擬貨幣出金要繳稅嗎?

不用為「出金」這個動作繳稅。所得稅課的是已實現的獲利:賣出(或拿去交換其他資產)時的成交價,減掉當初買進的成本和相關手續費。

以台灣常見的路線為例,各步驟是否可能產生損益如下(截至 2026 年 10 月):

步驟 會產生損益嗎? 說明
1. 在台灣交易所用新台幣買 USDT 不會 這是買進,記下新台幣成本和手續費
2. 把 USDT 轉到幣安 不會 在自己的帳戶之間移動,記下轉帳手續費
3. 在幣安用 USDT 買 BTC 可能,通常很小 這是一次交換;USDT 的買價和當時價值若有差,就有小額損益
4. 把 BTC 賣回 USDT 會 主要的獲利或虧損在這一步實現,地點在境外平台
5. 把 USDT 轉回台灣交易所 不會 同第 2 步
6. 把 USDT 賣成新台幣 可能,通常很小 USDT 兌台幣匯率變動造成的損益,地點在台灣
7. 新台幣提領到銀行 不會 銀行入帳紀錄是金流證明,要保存

所以「出金要不要報稅」真正要問的是兩件事:這一年總共實現了多少獲利?在哪裡實現的?

財政部對海外財產交易所得的說明包含「買賣或交換」產生的增益,所以幣換幣(例如 BTC 換 ETH)在概念上也算一次交易。幣換幣的逐筆成本要怎麼計算,建議先問國稅局或會計師。

實際的出金操作可以看幣安出金台幣教學:USDT 轉到台灣交易所賣成新台幣;金額較大、想走美元電匯的,可以看幣安美元電匯出金到台灣銀行帳戶。電匯入帳本身不是所得,但銀行的入帳通知、平台的出金紀錄,要和交易紀錄一起保存,申報時才對得起來。

虛擬貨幣獲利算哪一種所得?本地交易所和境外交易所的差別

財政部在 2022 年回應 FTX 破產的說明中表示:台灣綜合所得稅採屬地主義。個人在境內非經常性買賣虛擬資產的所得,屬於《所得稅法》第 14 條第 1 項第 7 類的財產交易所得,所得額是「成交價額 − 原始取得成本 − 相關費用」,併入綜合所得總額;個人在海外發生的所得,則依《所得基本稅額條例》(俗稱最低稅負制)處理。

因此,透過幣安、OKX 國際站等境外交易所買賣,一般以海外所得處理;個案的所得來源怎麼認定,仍以國稅局核定為準。

比較項目(截至 2026 年 10 月) 台灣本地交易所(例如 MAX、BitoPro) 境外交易所(例如幣安、OKX 國際站)
所得類別 財產交易所得(國內) 海外財產交易所得(海外所得)
怎麼課稅 併入綜合所得總額 計入基本所得額,適用最低稅負制
有沒有門檻 沒有另外的門檻,和薪資等所得一起算 全戶全年海外所得未達 100 萬元不計入;基本所得額 750 萬元以下不用繳基本稅額
稅率 依綜合所得淨額適用 5%、12%、20%、30%、40% 累進稅率 基本所得額超過 750 萬元的部分 × 20%,再和一般所得稅額比較
虧損怎麼扣 財產交易損失特別扣除,扣不完可往後 3 年扣 只能扣同年度的海外財產交易所得,不能留到以後

幾個容易忽略的地方:

  • 「非經常性」買賣: 財政部的說明針對一般個人投資。如果以買賣虛擬貨幣為業、交易極度頻繁,所得類別可能不同,需要個案判斷。
  • 理財、質押、空投、挖礦收益: 財政部公開的說明主要針對「買賣」的所得。這類收益怎麼歸類,請以國稅局的個案回覆為準;先把收到的時間、數量和當時價值記下來。
  • 營業稅和一般個人關係不大: 財政部 2026 年 9 月 3 日核釋,營業人銷售《虛擬資產服務法》所定的虛擬資產及穩定幣不課營業稅,但交易所收取的手續費仍要課營業稅(財政部新聞稿)。

不要為了稅去選平台: 上表看起來境外平台的門檻比較寬,但所得來源由國稅局依實際情況認定。平台能不能在台灣合法經營、資產是否安全,比稅率更重要。《虛擬資產服務法》已於 2026 年 7 月 22 日公布,可以參考幣安、OKX 在台灣合法嗎?虛擬資產服務法懶人包。

幣安、OKX 賺的錢要報稅嗎?海外所得與最低稅負制

要不要申報、要不要繳,依序看三個門檻(金額為新台幣,截至 2026 年 10 月):

  1. 全戶海外所得是否達 100 萬元。 本人、配偶和受扶養親屬全年的海外所得合計(不只虛擬貨幣,也包括海外股票、基金、利息等)未達 100 萬元,不用計入;達到 100 萬元,就全數計入,不是只算超過的部分。
  2. 基本所得額是否超過 750 萬元。 基本所得額 = 綜合所得淨額 + 海外所得 + 其他應計入項目(例如特定保險給付、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)。750 萬元以下,不用繳基本稅額,也不必填「個人所得基本稅額申報表」。
  3. 基本稅額是否高於一般所得稅額。 基本稅額 =(基本所得額 − 750 萬元)× 20%。如果高於一般所得稅額(大致就是你原本要繳的綜合所得稅),要補繳兩者的差額;沒有比較高,就只繳原本的綜合所得稅。

這個 750 萬元的扣除額,在 114 年度(2025 年所得、2026 年 5 月申報)和 115 年度(2026 年所得、2027 年 5 月申報)都一樣。財政部 2025 年 11 月公告,物價累計漲幅 4.13%,未達法定 10% 的調整門檻,所以不調整。

100 萬元是「全有或全無」: 全戶海外所得 99 萬元時完全不計入,100 萬元時則 100 萬元全部計入。不過計入之後,還要基本所得額超過 750 萬元才會產生基本稅額,小額投資人通常不會因此多繳稅。

實際要繳多少?5 個假設情境試算

以下數字全部是虛構的例子,只用來說明計算方式,不代表任何真實個案。假設條件:

  • 使用 115 年度(2026 年所得、2027 年 5 月申報)的稅率和 750 萬元扣除額。
  • 「獲利」已扣除成本和手續費,而且都能提出證明。
  • 申報戶沒有其他應計入基本所得額的項目,也沒有投資抵減或海外已繳稅額。
情境 虛擬貨幣已實現獲利 申報戶其他綜合所得淨額 怎麼算 因虛擬貨幣多繳的稅(估算)
A. 只用幣安,小額獲利 海外 60 萬元 80 萬元 海外所得未達 100 萬元,不計入基本所得額 0 元
B. 只用幣安,獲利較多 海外 300 萬元 150 萬元 海外所得全數計入,基本所得額 450 萬元,未超過 750 萬元 0 元,也不必填基本稅額申報表
C. 只用幣安,大額獲利 海外 1,000 萬元 200 萬元 基本所得額 1,200 萬元;基本稅額(1,200 萬 − 750 萬)× 20% = 90 萬元;一般所得稅額 24.69 萬元 約 65.31 萬元
D. 同 C,但同年另一筆核實的虧損 300 萬元 海外淨額 700 萬元 200 萬元 基本所得額 900 萬元;基本稅額 30 萬元;一般所得稅額 24.69 萬元 約 5.31 萬元
E. 只用台灣本地交易所 境內 100 萬元 80 萬元 併入綜合所得,淨額由 80 萬元變成 180 萬元,稅額由 5.33 萬元變成 20.69 萬元 約 15.36 萬元

上表的一般所得稅額,用的是財政部公告的 115 年度速算公式:

綜合所得淨額(115 年度) 稅率 累進差額
0–610,000 元 5% 0
610,001–1,380,000 元 12% 42,700
1,380,001–2,770,000 元 20% 153,100
2,770,001–5,190,000 元 30% 430,100
5,190,001 元以上 40% 949,100

應納稅額 = 綜合所得淨額 × 稅率 − 累進差額。例如情境 C 的 200 萬元:200 萬 × 20% − 153,100 = 246,900 元。

怎麼解讀這張表:

  • A、B 不會因為虛擬貨幣多繳稅,但 B 的海外所得已經達 100 萬元,紀錄一定要留好。
  • C 的差額來自最低稅負制:基本稅額 90 萬元高於一般所得稅額,要補繳差額。
  • D 顯示同年度、有證明的虧損可以先抵掉獲利,稅額差很多。
  • E 顯示在台灣本地平台實現的獲利沒有 100 萬元門檻,會直接拉高綜合所得稅的級距。E 和 A 的差別來自所得類別,不代表應該為了稅換平台。

虛擬貨幣虧損可以抵稅嗎?

可以,但境內和境外的規則不同。

境外平台(海外財產交易損失):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2026 年 4 月整理了三個重點:

  1. 限同一年度: 例如當年海外財產交易損失 100 萬元、所得 80 萬元,沒扣完的 20 萬元不能留到以後年度。
  2. 限同一類所得: 只能扣海外財產交易所得,不能拿去扣海外利息、股利。
  3. 要核實計算: 損失和所得都要以實際成交價格和原始取得成本計算,並經國稅局核實認定。拿不出成本證明的損失,不能扣。

台灣本地平台(國內財產交易損失): 可以列報財產交易損失特別扣除,以當年度的財產交易所得為限;當年扣不完的部分,可以在之後 3 年的財產交易所得中扣除(《所得稅法》第 17 條)。

平台倒閉或帳戶凍結: FTX 破產時,財政部提醒投資人先備妥虛擬資產取得成本的證明;日後資產價值減損、交易產生損失時,才能依規定計算損益。

國稅局查得到幣安的交易嗎?CRS 與 CARF 進度

先講最直接的一點:海外所得不在國稅局提供查詢的所得資料範圍內,報稅系統不會自動帶入,要自己主動申報(財政部北區國稅局,2026 年 7 月)。

國際資訊交換的現況(截至 2026 年 10 月):

機制 交換什麼 台灣的狀況
CRS(金融帳戶資訊自動交換) 銀行、證券等金融機構的帳戶資訊 已實施;財政部 2026 年 7 月公布,預定當年 9 月與澳洲、日本、英國進行交換。取得的資訊不直接用來課稅,而是作為評估逃漏稅風險、選案查核的參考
CARF(加密資產申報架構) 加密資產服務商的用戶交易與稅務居住地資訊 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(OECD)2023 年 6 月發布;歐盟(DAC8)與英國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要求平台蒐集資料,歐盟各國要在 2027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 2026 年度資料的首次交換。財政部的新聞稿中,未見台灣導入 CARF 的時程

CARF 的目的,就是補上 CRS 管不到加密資產的缺口。台灣何時導入雖然還沒有公開時程,但國際交換的範圍正在擴大,以「國稅局查不到」為前提不申報,風險只會越來越高。

漏報的後果:

  • 依《所得基本稅額條例》第 15 條,已申報基本所得額但漏報或短報的,可處所漏稅額 2 倍以下的罰鍰;完全沒有計算申報基本所得額、被國稅局查到應課稅的,除了補稅,可處補徵稅額 3 倍以下的罰鍰。北區國稅局 2026 年 7 月公布的兩個海外所得案例,除了補徵稅款,罰鍰分別按漏稅額 0.4 倍(再減輕 20%)和 0.2 倍計算。
  • 在還沒被檢舉、國稅局也還沒開始調查之前,自動補報並補繳稅款、加計利息,可以依《稅捐稽徵法》第 48 條之 1 免罰。
  • 國稅局可以補稅的期間(核課期間):按時申報且沒有故意逃漏的是 5 年;沒有申報或故意逃漏的是 7 年(《稅捐稽徵法》第 21 條)。

報稅前要準備哪些交易紀錄?

就算今年不用繳稅,也建議把下面這些資料按年份整理好:

  1. 每筆買賣和交換: 日期時間、幣種、數量、成交價、手續費、在哪個平台。
  2. 新台幣換算依據: 用美元或 USDT 計價的交易要換算成新台幣申報;記下採用的匯率和日期,換算方式不確定時先問國稅局。
  3. 入金、出金紀錄: 台灣交易所的入出金明細、銀行網銀明細、電匯入帳通知。
  4. 鏈上轉帳紀錄: 錢包地址和交易編號(TxID),證明是轉到自己的帳戶,而不是賣出。不會查的話,可以參考用 TxID 查詢 USDT 轉帳紀錄。
  5. 平台對帳單: 每年匯出一次完整報表,存在自己的電腦或雲端。
  6. 特殊事件證明: 平台倒閉、帳戶凍結的公告,或法院的破產裁定等文件。

以幣安為例,官方說明的「現貨交易紀錄對帳單」一次最多下載一年的紀錄、每個月最多產生 5 份,下載連結只保存 7 天(幣安說明:如何下載現貨交易紀錄對帳單,截至 2026 年 10 月)。建議每年 1 月就把前一年的紀錄下載存檔;其他平台的匯出方式,以該平台說明為準。核課期間最長 7 年,紀錄至少保存 7 年比較保險。

5 月報稅時要怎麼申報?

綜合所得稅每年 5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申報上一年度的所得(《所得稅法》第 71 條),2026 年的交易在 2027 年 5 月申報。整理順序如下:

  1. 彙整全年已實現損益: 把各平台當年賣出、交換的損益加總,換算成新台幣。只買不賣、還在持有的部分不用算。
  2. 區分境內和境外: 台灣本地交易所的獲利列為財產交易所得,併入綜合所得;境外平台的獲利列為海外財產交易所得。
  3. 加總全戶海外所得: 包含配偶、受扶養親屬,以及海外股票、基金、利息等其他海外所得。未達 100 萬元,不用計入。
  4. 試算基本所得額: 超過 750 萬元,就要填寫「個人所得基本稅額申報表」,和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一起申報,並比較基本稅額與一般所得稅額。
  5. 不確定就先問: 國稅局免費服務電話 0800-000-321 可以詢問法令;金額大、平台多或有理財收益時,請會計師協助。

想先把入金流程弄清楚,可以接著看台灣用新台幣買 USDT 的完整流程。

常見問題

幣安出金到台灣的銀行帳戶,要繳稅嗎?

出金或電匯入帳本身不課稅,課稅看的是賣出或交換時實現的獲利。在幣安等境外平台實現的獲利一般屬海外所得,全戶全年海外所得達 100 萬元、基本所得額又超過 750 萬元,才會產生基本稅額。

虛擬貨幣獲利不到 100 萬元,還要申報嗎?

如果獲利是在境外平台實現,而且全戶全年海外所得合計未達 100 萬元,不用計入基本所得額。這 100 萬元是所有海外所得的合計,包含海外股票、利息等;在台灣本地交易所實現的獲利沒有這個門檻,要併入綜合所得申報。

115 年度最低稅負制的扣除額是多少?

750 萬元,和 114 年度相同。財政部 2025 年 11 月公告,物價累計漲幅未達 10% 的調整門檻,所以 2026 年的所得(2027 年 5 月申報)仍按 750 萬元計算。

虛擬貨幣賠錢可以抵稅嗎?

境外平台的虧損只能扣同年度的海外財產交易所得,不能留到以後年度,而且要有實際成交價和成本證明。台灣本地平台的虧損可以列報財產交易損失特別扣除,當年扣不完的部分可以在之後 3 年扣除。

之前漏報幣安的獲利怎麼辦?

在還沒被檢舉、國稅局也還沒開始調查之前,自動補報並補繳稅款、加計利息,可以依《稅捐稽徵法》第 48 條之 1 免罰。被查到才補,除了補稅還可能被罰鍰,有申報但漏報的最高為漏稅額 2 倍,完全沒申報基本所得額的最高為補徵稅額 3 倍。

參考資料

  1. 財政部|FTX 聲請破產保護,台灣投資人虛擬資產損失得否認列扣除之說明(2022 年 11 月 18 日) — 個人在境內非經常性買賣虛擬資產屬財產交易所得;海外所得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課稅;海外財產交易損失只能扣同年度所得
  2. 全國法規資料庫|所得基本稅額條例 — 第 12 條海外所得未達 100 萬元免計入;第 13 條基本稅額按 20% 計算;第 15 條漏報罰鍰(2 倍以下)與未申報罰鍰(3 倍以下)
  3. 財政部|公告 115 年度綜合所得稅及所得基本稅額相關免稅額、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金額(2025 年 11 月 27 日) — 個人基本所得額扣除額維持 750 萬元;115 年度課稅級距與速算公式
  4.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|同一申報戶有海外所得達 100 萬元應併入基本所得額申報(2026 年 7 月 22 日) — 114 年度為 750 萬元;海外所得不在查詢所得資料範圍內;補稅與罰鍰案例
  5.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|海外財產交易損失扣除重點(2026 年 4 月 22 日) — 海外財產交易損失限同一年度、同一類所得、核實計算
  6. 財政部|114 年度 CRS 申報資料統計(2026 年 7 月 30 日) — 2026 年與澳洲、日本、英國交換金融帳戶資訊;資料供評估逃漏稅風險
  7. 歐盟執委會|DAC8(加密資產稅務資訊交換) —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蒐集資料,2026 年度資料在 2027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首次交換
  8. 英國稅務海關總署(HMRC)|Implementation of the Cryptoasset Reporting Framework (CARF) — OECD 於 2023 年 6 月發布 CARF;英國自 2026 年 1 月 1 日實施

以上資料核對於 2026-10-09。法規與平台規則可能隨時調整,請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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